第二百二十四章 所谓,屍堆城破
书迷正在阅读:小青梅的傲娇竹马契约少女VS恶魔天团御膳坊不是恋爱关系(h)【第五人格】曲嬷大王《帝国之殇》高 H NP SM掌心痣(年上1v1)这不合适吧(骨科 np)沉默之声探讨“打架”的最高境界恋痛不如恋我(sp)呐,我们还是在一起吧勾引爸爸以后重口色情无限流副本合集高中时的校霸成了我下属h(BL)与我交往吧小青梅的傲娇竹马娇雀阁(NPH)山意不如我意驯化(向哨gb)《星际未来》彼此的轨迹美好人生与无赖路人的白烂日常旅途(1v1,伪骨科)你走以後雨潺集(极无聊轻松小品,文字改改堪读)Chronicles of the Saint Sovereign of Past-Life Red爱上花花公子阁楼里罪恶的双眼【代号鸢梦向】我只是想搞色色双胞胎的mama憋尿触/手失控学园(前传)幻想侦探社可惜,雨和太阳未能共存哥哥嫂嫂的金丝雀当男神长出小可爱后被撅了别哭!替你爱他
一个超级兵,也威风了不到两秒,就在四五个人的长短木棍的围攻下,小腿手臂腹部背部全中招,当场就阵亡了。 长杆兵器或许有点用,李孟羲想着。 但登城之士,就算拿枪,也不能拿战阵用的长枪,应该拿短矛或短戈。 从攻城梯上到攻到城墙上这一两步的距离,是整个攻城战最焦灼的厮杀点。 盾是必须要带的,盾要防箭,防石头,而另一只手拿刀还是短矛,或许各有优劣。 然而最关键的显然不是在兵器上,而是在战术动作。 在数根长矛的夹击之下,士兵的勇武与否好像不那麽重要了,反正都撑不到两秒就要Si了,新兵两秒Si,JiNg兵登城,也是两秒。 看来攻城真的是用人命填,士兵成为了一个个数字,把自己当成投石机的石弹,一个接一个往城头上砸,直到屍T在城墙上摞成了墙,隔断了守城方增援,直到流的血太多,溅满了城砖,滑腻的鲜血让守城方走两步就要滑倒,如此,城池就被屍T生生填平了。 李孟羲自悟到了战争的残酷。 或许登城之士登城之後最高效和有用的动作,不是先用盾挡,也不是先拿刀砍。 而是稍用盾格挡敌军刺来的兵器之後,直接放弃防御,整个人悍不畏Si的往城头人堆里跳,往人堆里砸。 若当场被枪刺Si,那很好,守城方数个枪兵一时半会拔不出枪,等於暂时失去战斗力;若未被当场刺Si,还有一口气,还能挥的动刀,能砍出一刀就算值。 李孟羲在脑海中推演了一下攻城的画面,他长舒了一口气。 攻城之士,一是登城要连续,要够快;二是防御没多大意义,防不住的,应该全力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