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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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展峰并没有着急浏览信的内容。作为本案至关重要的物证,它当然也要经过一番细致的检验。 第一步,就是用笔迹鉴定信的真伪。 莫汁被侵害时,属未成年人,按照规定,询问时需法定代理人在场,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所以在卷宗内可以找到莫士亮的原始笔迹。 通过比对,展峰确定信确实是由莫士亮亲笔书写。经仪器对字迹的笔痕、色泽、渗透、墨水洇散、干涸显微形态等特征分析得出,信的书写时间已超过十年。 指纹在纸质客体上最长留存时间,仅为一年。换句话说,展峰就算用最尖端的刑事科技,也不可能在这封信上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检验完毕后,信的内容被扫描打印出来: 自白书——告慰已逝的女儿 亲爱的女儿,是爸爸的疏忽,才没有保护好你。 爸爸一直教育你要做个善良的人,要有正义感,可我没想到,到头来偏偏是我教给你的善良害死了你。 你走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爸爸一直在想,如果那三个被抢的女孩能上前帮你一把,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结果。 现在想想,比起陈浩山、陈星,她们其实更加可恨。 那天开庭,我去旁听。少了被抢女孩的指证,陈浩山只被判了七年,陈星被判了六年。 要不是他们,你也不会离开这个世界,爸爸心里头当然不服,可不服又有什么用呢? 终审判决之后,爸爸找过主审法官,可他们只是强调,已按罪名顶格处罚。 他们同情我,但也必须要遵循法律。爸爸不懂法,但杀人难道不用偿命吗?既然法律没有办法给我们公正,那爸爸就自己讨个公道吧! 爸爸卖了房子,卖了地,也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