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杖芒鞋轻胜马(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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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见面会比瞿蕴灵想象中还要无聊。 投影屏上的PPT一页接一页地翻过去,从校园安全讲到学术诚信,从心理咨询讲到医保系统,带队老师语气平稳得像催眠。瞿蕴灵坐在中间偏后的位置,听了一会儿就有些走神,低头拨了拨自己手上的戒指。 她那天穿了一条粉色泡泡袖连衣裙,裙摆蓬松,腰线收得很细,坐在一群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之间,显得格外不合时宜。她脖子上叠戴着两条项链,一条是正圆小米珠锁骨链,珍珠细细一圈,贴着她白得发亮的皮肤;另一条是足金链,中间坠着一颗粉色蓝宝石。手指上更是几乎每根都戴着戒指,细钻、珍珠、金戒、银戒,随着她翻动手册的动作闪出碎光。 耳朵上也没有空着。粉色珍珠,银色星星,金色月亮,还有一枚小小的碎钻十字架,满满当当地缀了一耳朵。她的头发特地染成浅金色,发尾微微卷起来,衬得那张本来就白得过分的脸更加明亮。瞿蕴灵从小到大都是班里最白的孩子,别人晒一夏天会黑两度,她却像怎么晒都只会泛一点淡淡的粉。此刻坐在美国大学的会议室里,她简直不像来读农学,倒像是从童话故事里误入了什么严肃而灰扑扑的学术场合的小公主。 可她偏偏就是来读农学的。高中毕业后,瞿蕴灵考了托福,也考了SAT,凭着极其优越的成绩被一所美国排名Top20、正好卡在第二十名的大学录取。 她自己倒也没有完全放弃对美的迷恋,只是把兴趣从宝石转向了土壤。珠宝是戴在人身上的光,食物却是人真正吞进身体里的东西,而食物要好吃,首先要从土地里长出来。 所以她最后选了土壤科学,只是这个专业实在太偏。偏到瞿蕴灵坐在会场里,听着四周此起彼伏的普通话